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,全面贯彻国家船舶行业标准,进一步规范船舶市场秩序,确保船舶设计、生产、修理的质量、安全,加快推动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起草了《江西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认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21年3月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厅航空和船舶工业管理处。
联系人:邹东宇,张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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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1年2月18日